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女子情人节欲轻生 民警不过节劝新生
蒋勇 袁丹君 廖好华

  本报讯 昨天凌晨,一名妙龄女子因不堪忍受原男友侮辱,在台州市椒江区爬上了10几米高的假山,希望以死来求解脱,幸亏公安民警闻讯赶来,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成功救下。
    2月14日凌晨,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白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名少女坐在江滨公园内一座10几米高的假山上要自杀。接警后,警方组织10几名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名身穿白衣的年轻女子情绪激动。根据现场情况,民警们兵分三路,成功将该女子救下并带回白云派出所。
    经了解,该名女子叫小丽(化名),今年刚满20岁,来自四川,半年前来到椒江打工,认识了一名当地男子,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之后,小丽感觉两人不合适,提出分手,但男子不肯,扬言要搞臭她的名声,还打电话到她家里恐吓。该男子甚至将两人以前亲热时的照片用手机短信向小丽的家人和熟人乱发,小丽不堪侮辱,精神几乎崩溃,于是决定选择以死来了结。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小丽情绪逐渐稳定,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决定要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